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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李自成因鼠疫而导致失败

分类:明代史料

     李自成最后失败的真正原因一直是个谜。百余年来,专家们对之的解释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说败于不得人心的,有说败于骄傲自满的,有说败于腐化堕落的,有说败于红颜祸水的,等等,总之都不能令人信服。因为这些答案都不能解释一个问题:占领北京时,李自成的军队浩浩荡荡一百余万,为何进京40天后部队竟然仿佛突然间失去了战斗力遇清军一触即溃,兵败如山倒,而且从此一蹶不振?

      是这支部队的军纪涣散吗?非也。李自成治军有方,义军的组织性很强。是这支庞大的军队的物质力量跟不上吗,非也。李自成大军在北京通过肃贪追赃搞到了七千万两银子,相当于明朝的十年税收,至少可以在几年里实施“迎闯王不纳粮”而更深得民心,他有足够的财力可支撑他庞大的军队。

      这就奇怪了,军费奇缺时李自成尚且能屡败屡战组织起百万大军,财大气粗后为何反而失去战斗力?为何撤出北京后再未组织起一次像样的战斗?要知道不屈不挠是李自成的显著特点,在以前的好几次战役中,他都是几乎全军覆没,一次只剩下十八人,一次只剩下50多人,可李自成硬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竟一次次咸鱼翻身卷土重来,最后拥兵百万打进北京灭了大明。那么,进京后,是什么让李自成的元气丧尽?这个谜底究竟是什么?长期以来一直撩拨着博主刘继兴的心弦。阅过《历史研究五十年论文集》中曹树基的有关科学论证一文后,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原来李自成并非败于满清,而是败于当时肆虐横行的鼠疫!

    明朝末年流行鼠疫,李自成进京前后,北京周边地区流行鼠疫,有一些文献对此有记载。鼠疫是一种烈性传染病,致病源为鼠疫杆菌。主要传播于人――跳蚤――鼠之间。其特征是淋巴结肿大,死者肤色发黑。研究表明,鼠疫每次传到一个新地区时,由于当地人和鼠以及跳蚤都没有抵抗力,其死亡率高、传染性强。死亡率高于50%。有文献说,7世纪欧洲首次鼠疫流行死亡率超过70%。可见,鼠疫是一种极易流行的、死亡率很高的且很难控制的可怕疾病。

      李自成军于农历3月进抵北京(公历为四月五月),有关文献记载崇祯16年秋鼠疫已出现在北京一带,只因冬天气温低,鼠疫传播变缓,3月春暖花开,桃红杏白,跳蚤、老鼠开始趋向活跃,大规模的鼠疫自然爆发。由于鼠疫的传染死亡率很高,崇祯的御林军短时间内失去战斗力毫不奇怪。李自成因此未遇大战就占领了北京。李自成大军进京后感染了鼠疫,自然战斗力也大减,当然打不过清兵--尽管其数量远低于自己。并且败兵因此成了鼠疫传染源―― 文献记载“贼过处皆大疫”。因此李自成虽然此时财雄天下,可以大规模招兵买马,但新兵入伍即染鼠疫失去战斗力,兵力再多也没用,始终无法抵挡满清的虎狼之师。鼠疫蔓延军营,且长时间无法摆脱,李自成的精神遭受毁灭性打击,因此痛失江山并一蹶不振,“无可奈何花落去”。

        由于军人是集体生活,所以鼠疫流行对古代军人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欧洲14世纪爆发鼠疫,死亡2500万人,其中有许多是军人。李自成的百万大军在十分肆虐的鼠疫面前,几乎是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

  那么,为什么清兵就没患鼠疫呢?欧洲人在研究14世纪欧洲鼠疫时从留下的壁画及文字中发现,在鼠疫大流行中只有骑兵幸免于鼠疫。于是得出结论:鼠疫经跳蚤传播,跳蚤讨厌马味,所以骑兵不被鼠疫传染!众所周知,八旗铁骑威震四方,清兵主要由骑兵组成,所以是不会传染上鼠疫的。尽管只有十几万军队,但未患鼠疫的清军战斗力自然在深受鼠疫困扰的李自成大军之上(虽然其数量远远大于清军)。

      鼠疫是当时中国人不了解的新型烈性传染病,无人了解、无法救治,在这种自然条件下,明朝灭亡和李自成的失败不可避免。在汉满的军事博弈中,鼠疫帮了满清的大忙。李自成的百万大军就这样土崩瓦解于小小的鼠疫,估计这位雄才大略的起义领袖惨败致死时也留下了“天亡我也”的一声叹息。

日本使用筷子的规矩

分类:文化史料

 本文例举了日本筷子使用的25种禁忌,其实一些小的生活习惯与规范也能体现出这个国家的某种文化特性。——潜龙堂导读。(转自翟华的东西方文化博客,感兴趣的去看看)

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70cb20100a1ad.html

    在日本,日本人沿袭中国古时的说法把筷子称为“箸”,是日本料理的必须工具。按照日本人的说法,日本料理是“从筷子开始、以筷子结束”(“箸に始まり、箸に終る”)。日本人对“筷子使用方法”(箸食作法)有这样的图解:

    不仅要掌握正确的持箸方法,使用筷子时还要注意25种禁忌。每一种禁忌都有特定的名称“XX箸”,其含义有些可以从汉字看出端倪,比如“泪箸”、““刺し箸”、“立箸”等。下面是这些禁忌的简介(其中大部分有图示):

(1)“握り箸”——握筷子,这是初级错误,一般来说只有初学使用筷子的孩子和外国人会犯。

(2)“クロス(cross)箸”——两根筷子交叉,很不雅观。

(3)“迷い箸”——拿起筷子犹豫不决,前后左右晃动,似乎在挑拣食物。

(4)“移り箸”——前面食物的味道还残留在口中,就取另外的食物。

(5)“こじ箸”——在碗底翻腾取食物。

(6)“寄せ箸”——用筷子拨动、移动盘子。

(7)“刺し箸”——用筷子扎取食物。

(8)“涙箸”——“泪筷子”,这个名称很形象,筷子夹起食物滴滴答答的流汤。

(9)“かき箸”——把碗放在嘴边,用筷子把食品拨拉到嘴里。

(10)“込み箸”——筷子进嘴塞食。

(11)“持ち箸”——把筷子拿在手里,端起碗吸食,日本农民。

(12)“ねぶり箸”——把筷子放在嘴里吸允。

(13)“渡し箸”——把筷子架在碗上。

(14)“叩き箸”——用筷子敲碗催促他人。

(15)“指さし箸”——用筷子指人。

(16)“直箸”——有公筷不用,直接使用自己的筷子在盘内取食。

(17)“立箸”——把筷子插在米饭碗里。

(18)“そろえ箸”——用舌头、嘴唇或者其他平面整理、理顺两根筷子。

(19)“探り箸”——用筷子在盘子里搅拌、寻找食物。

(20)“せせり箸(楊枝箸)”——把筷子当牙签使。

(21)“かみ箸”——用牙齿咬筷子。

(22)“振り箸”——甩手抖落筷子上的汤汁。

(23)“洗い箸”——在碗盘汤中涮洗筷子。

(24)“箸渡し”——用筷子向他人的筷子递送食品。

(25)“そら箸”——筷子靠近了盘子,却又不取食品。

以上是日本人使用筷子的25种禁忌,仅供各位参考。如有雷同,不一定是偶然,毕竟日本人的东西很多是从中国人这里学去的。

 

清末社会习俗变化的历史局限

分类:晚清史料

      习俗作为特定人群的生活惯制,它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即便是那些弊习陋俗,它一旦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也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彻底的屏弃和剔除。这就是习俗本身惰性特征的反映。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前,人们在这个傲居强盛而几乎又无任何天敌威胁的国度中,按照圣人的观念,遵照祖宗安排好了的习俗原则生活着。这种习俗生活中无论包含着多少落后、野蛮的成分,也无论怎样“有损于世”、“无补于今”、“亦不肯抛弃”(碧城:《敬告中国女同胞》,《大公报》1904年5月24号。)。人们心甘情愿地过着这种麻木而又宁静的生活。似乎中国这个老大帝国自身存在的一切,理应都是天经地义的。
  1840年,西方的大炮炸开中国封闭的大门,酣睡的中国人被震醒。殖民者一次次的欺侮,中华民族一次次的惨败,深深打击和刺激了中国人。当时“天下爱国之士,莫不焦心竭虑,忧国之将危将亡,思有以挽回补救之策”(芙峰:《日本宪法与国会之原动力在于日本国民》“绪论”部分,《译书汇编》第二年第十二期。)。但出路何在?有识之士从不同的角度寻求着各自不同的救国方案,他们纷纷提出教育救国、文学救国、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的主张。就是在这样一个救亡图存的社会背景下,一些以救国为目的的知识分子提出了变革旧习俗的救国主张,指出:“欲救中国,必自改革习俗入手”(壮者:《扫迷帚》第一回,《绣像小说》第四十三期。)。正是出于这样的救国动机,在先进分子的宣传鼓动和示范下,传统习俗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次发生了变化。
  习俗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运演过程。近代习俗的变化也是如此,它作为一个整体,演变于近代社会的始终。但是本世纪初年(特指1900—1910年)又是近代习俗变化的突出时期之一。这一时期社会习俗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兴女学、戒缠足、变婚姻、反迷信、禁吸毒、讲体育卫生等方面。这时期在兴女学方面,不仅有了公办女学,还出现了不少私办女学和女子资助办女学的情况,而且出现了最早的中国女子留学生;在戒缠足方面,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湖北、浙江、天津等地都创办了一些不缠足会,并出现女子自己组织的放足会。尤其在知识阶层和城市居民中已经有一批女子不再继续缠足了;在婚俗方面,婚姻的礼节、服饰、婚龄以及在婚姻自主权力上都出现了某些新变化,讲求学习西方的文明婚姻,反对早婚,提倡自由结婚等等;在反迷信方面,出现了变寺庙为学会、学堂和分寺庙财产等现象。同时也有人开始轻视鬼神以及地方衙门对迷信习俗加以干涉和限制的现象;在戒鸦片方面,直隶、山东、陕西、福建、浙江、江苏等省普遍出现了禁烟热潮,戒烟之风盛行一时;在讲求体育卫生方面,这时出现了办体育学堂、演练体操、开设医院、医学院、注重市容卫生和预防瘟疫等新事物。此外还包括赌博、发服、官场陋习诸方面的某些变化。
  本世纪初社会习俗的变化是19世纪下半叶习俗变化的一个发展。同19世纪下半叶相比,这一时期习俗的变化已经不局限于士绅阶层,而开始向民众阶层渗透。但是这民众的范围还主要集中在一些市镇里的部分居民中,还极少涵盖广大的农村乡民,所以这一时期的习俗变化还主要是士绅阶层和城市居民的一种局部变化。就全国地域而言,习俗的变化也不平衡。东南沿海及内地各省与边疆省区不同,当时变化较为突出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一些发达和开化的省份。像广东、湖南、湖北、上海比较突出;北京、直隶、福建、江苏、浙江、江西、天津也比较先进;但西南、西北及东北等地相对就比较落后了。
  本世纪初社会习俗的变化并不是旧习俗的全面变化,更不是旧习俗的全盘根除。事实上这一时期旧习俗的变化还只局限于某些方面,变化的程度也是极其有限的。对此我们必须有清楚的认识。
  当时渗透在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陋习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像迷信的习俗:各种生产的迷信,死丧的迷信,婚娶的迷信,贸易的迷信,疾病的迷信等等,当时还继续保留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变化极其微弱(参考《中华全国风俗志》。)。再如各地不同的婚丧礼俗也大致继续保留着(参考《中华全国风俗志》。)。还有各种节日陋俗,特别是新年的旧俗也几乎没有变化,每当节日期间,旧习俗更显得格外的兴盛和猖獗:新年时的祭天、祭地、祭灶、祭祖、祭各种神明等;新年各地的赌博、以及新年时以“男女有情之状”、“淫戏猥亵之词”(《湖北荆宜新年风俗记》,《时报》1905年2月10日。)为突出特点的娱乐游戏活动也到处可见。
  就是当时已经发生变化的旧习俗,从宏观的角度来审视,在全国范围内其变化也有各自的限度。像女学在全国范围内刚刚兴办,创办的学校还很少,只有师范和中小学堂,高等学校还不招收女生。即使是这样小的范围,当时也不尽人意,甚至在北京这样的都市,也有的女学校却招不到一个女学生([日]实藤惠秀著,潭汝谦、林启彦译:《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53页。)。可见习俗变化的有限程度。像迷信习俗,当时在乡民和女子中还特别严重,“吾国乡民与女子,其迷信神鬼者,尤笃于市民与男子。故其结果也,乡民之进化,常后于市民,女子之开通,亦迟于男子。”(《正俗篇》,《时报》1905年2月12日。)所以当时“依然保守”、“愚不可及”、“巫风大炽”等迷信陋俗,“终不能革”(《迷信难革》,《大公报》1904年正月4号。)。再如有人极力反对剪辫易服,如有剪辫易服者,“不妨从严惩办”(《再请严禁剪辫易服》,《大公报》1907年5月21号。)。事实上当时剪发易服者更是寥寥无几。其它如吸食鸦片、赌博偷盗、娼妓淫戏、淫书淫画等风也到处可见,一些报刊杂志经常有这方面的报导。
  本世纪初年,阻碍社会习俗变化的原因除了政治、经济的因素外,还有封建的传统观念当时仍然束缚着大多数上层士绅和下层百姓这个重要缘由;其它如人们的变态审美心理、恐惧心理及逆反心理也是阻碍习俗变化的几个重要因素。
  在上层士绅阶层,当时很多人还继续主张固守传统道德,认为“我国古圣垂教,首重道德,经传所载,皆纲常伦理精言;历史所详,悉忠孝节廉之美德”(《论学术与道德相离之危险》,《东方杂志》第五年三期。)。认为这些“纲常伦理”、“忠孝节廉”是世界上最好的道德,失去这样的道德,“则其贻害于人心世道,较洪水猛兽为尤烈,其危险实不可思议。”(《论学术与道德相离之危险》,《东方杂志》第五年三期。)特别是对青年人缄口不言固有之道德,斥责三纲四德为谬谈,斥程朱为大愚,笑孔孟为不武,更是痛心疾首,大有“人心不古”之愤!他们还认为“家庭革命秘密结婚之恶果”,都是不讲“君父之尊”、“男女之防”(《论学术与道德相离之危险》,《东方杂志》第五年三期。)造成的。认为“天尊地卑”为“自然之序”;“阳动阴静”是“造化之机”;“男刚女顺”、“夫倡妇随”都是“终古长存之至理,万年不变之常规也。”(《请禁女学》,《大公报》1907年8日12号。)他们认为女子的伦理仍然是固有的“孝舅姑和妯娌、相夫教子数端”(《论女学宜注重德育》,《东方杂志》第三年六期。)而已,而不要“诩新奇、驰高远”,别出心裁。在他们看来,中国人必须在传统道德的框架内泰然生存,任何标新立异都该诅咒!
  上层士绅阶层还有人公开反对变革旧习俗。认为“世界风俗之大概,则必由朴而至奢,由真而入伪,由敦厚而流于浇漓”(《论学术与道德相离之危险》,《东方杂志》第五年第三期。)。“革其习惯,易其风俗”(《论保存国粹宜自礼俗言文始》,《东方杂志》第五年第四期。),“足以贻害道德”、“实人类之蟊贼也”(《论学术与道德相离之危险》,《东方杂志》第五年第三期。)。所以要求固守旧俗,只有这样,才能救国保种。有人甚至公开反对兴办女学,认为“再办女学,则将来办理不善,更足滋生流弊,女学一途必俟国人偏受普遍教育,始可再议兴办之”(《停办女学之风闻》,《大公报》1907年6月26号。)。有人极力反对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认为“急宜防禁者,男女无别,自由择配是也”(《工部主事刘桪呈学部代奏稿》,《四川学报》1906年9期。)。许多老先认为提倡婚姻自由就是“教人淫乱”,并说这些都是洋人的混帐法,我中国圣传贤传上从没有说过。当时一些士绅阶层,要求对“学生中有演述男女平权诸谬说及沾染恶习者,立即斥退。”(《工部主事刘桪呈学部代奏稿》,《四川学报》1906年9期。)对于违悖中国数千年礼教及有伤女教的课本新书,“应即分别禁止,以维风化”(《学部札饬各省提学司严演自由结婚文》,《四川学报》1907年5期。)。由于士绅阶层大都是些阔人,所以他们的话很有市场,影响也是相当大的。加之他们还善于通过宣传的手段来固守旧俗:例如有人通过报导杂志宣传孝子烈女、封建迷信,以及荒淫色情的东西。这些宣传为旧习俗的变革设置了不可低估的障碍。
  下层人民的传统观念当时也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多数人还是按照旧观念来审视一切。比如,在一些人眼里,认为男女就是不同,对于女子来说,不要读书,不要去管什么世界大事,女子最好是趁青春年少的时候,修饰容颜,学些媚样,多奉承男子,好让男人养活自己的终身,达到这样的目的,女子也就是没有白活一生。(傅君剑:《女子之责任》,《竞业旬报》六期。)①再如,坚守贞节观念的妇女普遍存在,她们都认为丈夫死了,妇女要遵照“守节、体面、请旌、树节孝坊”的礼教而不能改嫁。甚至还有殉夫而死的年轻女子(《贞妾殉夫》,《时报》1905年4月5日。)。有些人坚决反对女子上学,“一闻现在女学生出外入学堂读书,他们耳中就大大的听不进了”(道迷:《女学的阻力》,《觉民》第七期。),觉得男女混杂,不成体统。特别“闻得女学堂教习是男先生,他就拿小人的心来测度君子人的腹”(道迷:《女学的阻力》,《觉民》第七期。),本来“男女授受不亲”,怎能如此妄为呢!
  当时变态的审美观还普遍存在着。比如“缠足一事,残忍惨痛,本非人所愿动,徒以习俗相沿,非此不能称为上等完全女子”(君剑:《拒烟会与天足会》,《竞业旬报》第十期。)。所以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变态的审美观:“中国的男子,多半爱妇女小脚”(《劝戒缠足》,《女子世界》第二期。)。这缠成的脚又肥、又软、又秀、又嫩,好看!一听说戒缠足,男子就先大骂出口了。女子也一样,特别看重自己的小脚。有的地方还设有小脚会:“风俗之恶,莫此为甚。盖元旦至初五,此数日间,凡大家小户之妇女,无不艳妆坐于门外,将双足露出,任人往观,评定甲乙。……若足小者尤有自矜之色”(《豫省新年风俗记》,《时报》1905年2月25日。)。这种变态审美观具有普遍的影响,阻碍了习俗的变革。
  此外,恐惧心理也是阻碍习俗变化的一个因素。由于缠足成习,每逢议亲,不论女子品性如何,只论貌的丑俊和脚的大小。要是脚大,品行纯正,性情和蔼,公婆也不喜,丈夫也不爱。所以中国妇女不敢轻易禁止缠足,觉得“若从此不缠,轻则为乡里所羞,重则恐婚姻难定,有此一念横梗心中,虽百方化导,亦难以动之”(《呈请直督奖励天足禀稿》,《大公报》1904年9月17日。)。所以即使自己觉得缠足不好,由于社会观念未变,因此个人也就不敢独自妄为,违抗众意。像留学生回国后按假辫子,也是一种不敢违抗民意的恐惧心理作祟造成的。
  逆反心理也构成阻碍社会习俗变化的一个因素。近代习俗变革是在中国落后挨打的情况下展开的。由于殖民者的侵略,一些人开始觉醒,认识到中国的落后,决心迎头赶上去。但恰恰也是这样的原因,尤其是外国侵略者的野蛮、强横和暴戾,使一些人更加愤懑殖民者。这种愤懑的心情同民族自尊心以及传统意识相结合,便产生一种逆反心理表现出一种不加分析的肯定自己和否定别人,在习俗问题上,便极力反对变革、顽固旧守,正象鲁迅所说:“因为多年受着侵略,就和这‘洋气’为仇;更进一步,则故意和这‘洋气’反一调:他们活动,我偏静坐;他们讲科学,我偏扶乩;他们穿短衣,我偏着长衫;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他们壮健,我偏生病……这才是保存中国固有文化,这才是爱国,这才不是奴隶性”(《鲁迅全集》第六卷,第84页。)。当时这种愚顽的逆反心理影响着不少人,它完全感情用事,既不理智,又不科学,成为阻碍习俗变革的一种守旧心态。
  通过上面的论说我们可以看到,本世纪初年,由于传统势力的制约和固守观念的束缚,中国社会习俗虽然在庞大的社会阻力面前发生了某些变化,但这种变化却呈现出一种历史的局限性,它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全面和彻底。然而这种现象恰恰符合文化发展的规律。任何文化现象的发展变化都要经过一条曲折而又漫长的道路,绝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过当时主张变革旧俗的先进分子能在顽固势力的反对和保守观念的束缚中,顽强地抗争,促进了社会习俗的一些变革,并显示出一种不可泯灭的勃发势态,为以后旧习俗的彻底变革奠定了思想、理论和实践的基础,这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

明清时期四川情况概述

分类:明代史料

       明朝在四川的统治

  明王朝平蜀后,置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又置四川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司法。各地府、州、县地方政府相继建立起来。在县以下,普遍建立里甲机构,在城市建立坊厢机构,使王朝的赋役征调得到保障。为了统治多民族的四川地区,明朝在四川大力推行土司制度,先后在川建立15个土司地区。由于条件不成熟,时常引起少数民族的反抗。1450年,高(县)、珙(县)、筠(连)、戎(兴文县)的夷人反抗汉官“下砦征粮害我”,进攻县城。正德年间,都掌蛮发动起义,明军14万人围剿,镇压了起义。而万历年间苗族土官杨应龙和天启年间奢崇明、安邦彦的举事,则属有割据野心的世袭土官的反叛。

  明朝中叶,四川人民赋税沉重,地主兼并土地日益严重,不断引起农民起义,并波及陕、湖、贵等省。

晚明民变与张献忠大西政权

  明末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社会危机十分严重。四川爆发多起民变和兵变,阶级冲突向着白热化发展。明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张献忠于1633年首次率师入川,1644年初由湖广第五次入川,号称有众60万,以“澄清川岳”为旗帜,溯江而上,节节胜利。6月克重庆,8月克成都,明蜀王朱至澍投井自杀,结束了明王朝在四川的统治。1644-11-16日,张献忠在成都即帝位,国号大西,建元大顺,自称西王。大西农民政权建立了中央机构和地方各级政权组织,并开科取士,补充官员。大西政权没收明地方政府的库金和王朝宗藩的财产,向富民大贾征收赋税,发放金银赈济贫民。又铸货币“大顺通宝”以供流通。

  1644年清军入关后,于1646年攻入四川,张献忠率军迎击,不胜,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太阳河畔遭清军突袭,中箭牺牲,时年仅41岁。大西农民政权归于失败。

明清时期四川的农业

  都江堰工程在明代经过两次大修,眉州、新津、中江、彰明、峨眉等地,相继修复或建成一批水利工程,对发展农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明代四川都司及行都司大力推行屯田,1578年四川各卫所屯田共4.8万多亩。明政府鼓励农民种植棉桑,万历年间四川的棉花种植达到29万多亩,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7%。1578年,四川耕地面积达到13.4万多顷(100市亩为1顷)。明清之际的战乱以后,四川仅余耕地1万多顷。清王朝实行与民休息政策,多次蠲免四川应征钱粮。到雍正七年(1729年),仅什邡一县耕地便扩大到3,200多顷。

明清时期四川的手工业

  明初,四川盐井为元代的3倍,到景泰时,增至1380眼。嘉靖年间盐产量增至3,000多万斤。明代四川钢铁产量居全国第四,银产量居全国第三,成都琉璃厂窑所产瓷器亦颇有名气。清代四川产盐州县增至40个,盐井增至6116眼,雍正时年产盐9227万多斤,乾隆时增至1.6亿多斤。乾隆时,四川制茶业由最初的10.6万多引增至11.6万多引,产量高于明代3倍。明末创办的泸州老窖曲酒,乾隆时由1个窖扩大到4个窖,获得较大发展。其他如矿冶业、制瓷业、雕板印刷业等,均取得不少成就。

明清时期四川的商业与区域性市场

  明代四川商业有所发展,外省商人常将四川的绸缎、布匹、药材运往东北,把阆中市的丝运往山西、江苏、福建,同时又将那里的货物运至四川交易。不少陕西商人到自流井落户,经营井盐。汉藏贸易则以雅安和打箭炉(今康定县)为中心,进行互市。清初四川生产凋敝,大规模商业活动很少。但到乾隆时,商家即能以奢侈相尚,贸易已十分活跃发达。其中食盐、粮食等大宗商品的买卖非常兴盛,而内地与边区的茶、丝等交易也十分繁忙。大、中、小城市与农村,在商品贸易上结成一个巨大的层次网络,相互依存,彼此衔接。仅彭县场镇数,康熙时仅1个,乾隆时就增至10个。大部分场镇立有市期,定期交易。这样,在四川这个大的区域性市场内,就形成了若干互相依存的中、小区域市场。

明清时期四川的哲学

  明清时期四川涌现出不少思想家,其中最杰出的是明朝的杨慎和明末清初的唐甄。杨慎(1488~1559年)字用修,号升庵,新都人。授翰林院修撰,后谪戍云南永昌卫,死于戍所。杨慎著述宏富,传世的有150余种。其哲学思想主张“元气者,天地之极”,反对程朱空谈心性,认为客观事物无不相互联系,主张用发展演变眼光认识事物。唐甄(1630~1704年)字铸万,号圃亭,达州市人。29岁中举人,任过县官,后革职。晚年穷途潦倒,流寓江南。著《潜书》97篇。唐甄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特征,强调事物变化是“精”、“气”变化所导致。其政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激进色彩和人民性。他的著作尖锐地揭露了封建君主专制的罪恶,充满了战斗的激情。

明清时期四川的教育

  明清是四川书院发展的高峰期,清代尤盛。据嘉庆《四川通志》统计,自唐以来四川书院共277所,明代54所,清代198所,可见教育事业兴旺发达。明代四川书院多属私办,著名的有长宁县文明书院、嘉定东坡书院、丰都平山书院等。清代四川官办书院增多,乾隆时官办书院占居统治地位。

  清代四川的府、州、县学发展较快。1703年四川府、州、县学达到57所。私塾几乎遍及城乡,一般分专馆、散馆,讲习内容多为语文、算学基础知识。义学也较普遍,多由地方官员、乡绅等捐资兴办,是一种初级教育组织。

明清时期四川的文学和戏剧

  明末清初,遂宁吕大器、吕潜父子,费锡宗、锡璜父子,都是比较有名的诗歌作者。康熙时期,通江县的李蕃、李钟璧、钟峨父子,也以诗文扬名于世。

明清时期四川的科技

  乾隆时,资州知县张文岗辑《农书》,对选种、育种、播种、锄耘、粪壤等详加论列。什邡知县史进爵编著《耕作之法》,针对土地的不同特点,介绍相宜的农作物品种及耕作技术。什邡张宗法的《三农纪》是一种农学专著,24卷,对农事的方方面面条分缕析。乾隆大足知县沈潜的《蚕桑说》,对蚕桑的有关技术问题作了详细论述。

  这一时期四川的制盐技术有了明显提高,在钻井方面,总结出一套科学开采方法,木制导管被广为利用。治井技术上,解决了井筒剥落等井下故障的出路问题。清代还创制了“泥孩儿”、“财神锉”等打捞井下落物的工具。在采卤技术方面,采取升高天车的方法,以解决卤筒加长的问题。1835年在自贡市的自流井区凿成的燊海井,深度达1,001.4m,是世界上第一口超千米的深井。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国盐井开凿技术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浅谈明朝的言官群

分类:明人史料

      中国古代社会十分重视对于中央与地方百官的监察,历朝历代皆不乏相关机构与制度的建设。明朝建立了历史上最为完善的监察制度与组织机构,并由此形成了一个十分独特的言官群体。按照明制,这个群体总人数一般保持在200人左右,为历代之最。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却极为突出。明代从明初朱元章开始,便从制度上赋予了言官广泛而重大的职权,其中尤其为人们所关注的是规谏皇帝,左右言路,弹劾、纠察百司、百官,巡视、按察地方吏治等。大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和言事范围。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独特,职权特殊,并以群体的面貌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股威慑力量。 

      赋予了特权,便有了对于特权承担人素质的较高要求。宋代司马光曾言:“凡择言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对于言官的道德品性及政治素质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明代对于言官的素养品质则有着更高的标准,首先,“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其次,必须正派刚直,介直敢言,而不患得患失,爱身固禄;再次,具有突出的学识才干,既通晓朝廷各方政务,洞悉利弊动态,又能博涉古今,引鉴前史。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一定的仕途经历,历练稳重;对于年龄、出身以及文章、词辩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具体的要求。总之,言官必须具备秉公据实,善辨是非,敢论曲直,既勤且廉等优秀品质,品行、才识不可缺失。 

      中国历史上,明代的言官确实声名显赫,在政治舞台上真正扮演了“獬豸”的角色,在诸多重大的问题中,冒死上谏,秉直弹劾,做出了一件件震撼人心的举动。在明代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多次出现言官集体跪谏、不畏死难或前赴后继、持续极谏的惊心动魄场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明代几乎无一皇帝没有受到言官的规谏。如嘉靖皇帝沉溺斋醮青词,不理政事,御史杨爵痛心疾首,上书极谏,被下诏狱,备受酷刑,数次昏死,仍泰然处之。其他言官冒死声援,虽然付出了血的代价,但终使嘉靖顾忌退让。嘉靖在位溺道不止,而言官进谏也从未停息。言官对于皇帝的君德保持着高度的关注,诸如游戏国事、昏庸不振、生活奢靡、搜刮天下、大兴土木、长期怠政等,皆批鳞谏诤,彼伏此起,以致于皇帝也不得不忌惮。曾一日,万历皇帝演戏嬉乐,忽闻巡城御史呵呼声,亟命止歌,竟曰:我畏御史。 

      监督、制约重臣百官是言官的主要职责。明代,几乎无一内阁首辅没有受到言官的弹劾和抨击,其中,大部分首辅都是在言官的舆论攻势中倒下政坛或离开要职的。如严嵩专权乱政,20年间言官从未停歇对于严嵩父子的斗争,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或被杀害,或杖责流放,但交劾不止,终使严嵩父子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明代政坛上为祸甚烈的宦官,同样是言官监视、打击的主要对象。那些依靠皇帝或皇后逐渐权势熏天、炙手可热的宦官,经常受到来自言官的舆论制约和冲击。万历年间,神宗皇帝聚敛天下,派出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使,鱼肉地方。大批言官纷起抗争,交章弹劾,一针见血,言辞梗直激烈,不断给神宗皇帝施加压力,对于制止、约束皇帝与宦官的劣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从中央到地方,言官在澄清吏治、除暴安民、以及经济发展、边防维护等方面,都起着巨大的积极作用。在明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可见到言官主动而积极的身影。面对权势与劣迹,言官们淋漓尽致地出这个群体前赴后继的风节和勇于献身的精神。明代历史上,人们熟知的诸如刘基、夏言、于谦、王守仁、王世贞、郑晓、唐顺之、海瑞、杨涟等等,都曾担任过言官,并在言官职位上留下了铮铮响名。此外,还有许多言官在忠贞职守而鞠躬尽瘁、铁面无私而秉公除暴、安贫乐道而廉洁自重等方面,留下了动人的事迹,堪称楷模。这种楷模是古今每一个时代都需要的。 

      言官勇于直言极谏的风节和精神,源于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传统的浸染和塑造,在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目标的激励下,众多官僚士大夫恪守为君为国为民的基本原则,直言敢谏、以死而诤,所谓“臣言已行,臣死何憾”,其中虽然多有愚忠的内涵,但于国于民于社会都是有益的。当然,明代从明初朱元璋开始,便赋予言官群体以特权,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这也是明代言官敢言敢谏的重要原因。 

      明代言官形成了一种强烈的群体意识,一批言官忠实地履行着监督与纠察的职责,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前赴后继,视死如归,以力挽狂澜于既倒为己任,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对于朝廷的各种权力体系起到了一种制约与规范的作用,同时很大程度遏制了由于权力带来的弊端以及衍生出来的种种腐化因素。 

      当然,由于极端皇权的摧抑以及制度的局限,明代的言官群体不可能皆如人所愿,其中不乏附势苟全、趋利避害、甚至枉法残民之辈,尤其是明中期以后,随着朝政的腐败,不少言官为了个人或集团利益,身陷门户,党同伐异,朋比为奸,置国家命运于不顾,对于国家衰败起了助推作用。 

    历史总是在正与反两个方面的交织中,留给后人更多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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